她静静地写上:第九百六十一天,今天我又不爱周闻炀一点了,快要南调了,我很开心。
或许是想有点儿仪式感,也许是想和过去的自己道别。
她决定,等到第一千零一天,沈怀夕将正式离开周闻炀。
沈怀夕收好笔记本进了卧室。
墙上的方形结婚照静静挂着,在昏暗的钨丝灯下晃了晃沈怀夕的眼。
照片上她和周闻炀都是笑着的。
周闻炀一身绿色军装,微弯的眉眼与她四目相对。
可只要仔细看,就会发现周闻炀的笑并不是发自内心的。
因为周闻炀笑起来的时候有对酒窝,不仅阳光,还显温和,而这结婚照里的他却像是没有酒窝的。
想到这里,沈怀夕不自觉地取下了婚纱照,想仔细看清楚。
“你拿照片做什么?”
门口突然间响起男人疑惑的声音。
沈怀夕的心猛地一颤,捏着相框的手紧了紧。
她不自然的找了个借口:“我见生灰了,拿下来明天擦擦。”
周闻炀却蹙起了眉道:“你把照片收箱子里去吧。”
沈怀夕一愣,下意识问:“为什么?”
周闻炀不耐烦地答道:“反正也不好看,挂不挂有区别吗?”
话落,男人转身径直进了浴室。
沈怀夕垂眸看向手中的照片。
照片上的男人脸上果真是没有酒窝的。
沈怀夕深吸口气,压下舌尖蓦然涌上的苦涩,把结婚照直接塞进了衣柜最角落。
第二天。
沈怀夕起床的时候,周闻炀已经出门了。
她不用想都知道周闻炀去做什么了。
——去给赵云锦买早餐。
文工团每天都有早训,周闻炀怕赵云锦饮食不规律会让胃越来越差,每天都会早起给她送早餐。
只是曾经,在赵云锦没回来的日子,周闻炀也会和沈怀夕一起吃早餐,然后一起去部队。
算算日子,沈怀夕已经很久没有在早上见到周闻炀了。
沈怀夕随手收拾了一番出门上班。
路过大南门院街时,早餐店的吆喝声传进沈怀夕的耳里。
“新鲜的胡辣汤,好吃又鲜,一碗两毛钱!”
她缓缓望去,是赵云锦最爱的那家早餐店,每隔几天周闻炀都会在这里买了胡辣汤给她送过去。
沈怀夕驻足了几秒,不由自主地走进了店铺:“老板,来碗胡辣汤。”
当胡辣汤进口的那秒,沈怀夕皱了皱眉。
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吃,甚至还有股她吃不惯的酸味。
曾经,沈怀夕很渴望周闻炀也能带碗胡辣汤给自己,但一次都没有。
或许是想和赵云锦争个输赢,明明距离很近的店子,她一直不肯自己来吃一次。
“姑娘,咋不吃啊?”老板见她愣着,上前来。
沈怀夕轻轻一笑,没说话。
老板笑着道:“是不是第一次吃不惯,多吃几次就能吃惯了,周营长就总是来这里买胡辣汤哩,买了十几年了。”
沈怀夕愣了下。
是了,她差点儿忘记了,周闻炀和赵云锦是从小一起长大的。
十几年时光重量,她沈怀夕不过一个随意娶的妻子,怎么敢奢求周闻炀能把她看得比赵云锦重?
从想和赵云锦争个输赢的念头升起时,她就输的一塌涂地了。
中午。
朱虞拉着沈怀夕要去从北京新开到沈阳的全聚德吃烤鸭。
“你就陪我去一次吧,我想吃好久了,别心疼钱了,大不了,我请你吃。”
沈怀夕点了点头:“好啊。”
朱虞很惊讶:“我以前怎么叫你出去吃饭你都不去,这次怎么同意了?”
沈怀夕顿了几秒,轻笑道:“没什么,我也想吃了。”
过去,周闻炀说:‘外面的餐厅贵的很,我们是军人,铺张浪费使不得。’
她便拒绝了所有出门的活动,安心在待在家属院,等着周闻炀多看自己一眼。
而现在,沈怀夕只是明白了一句话:人要朝前看,而不是被人的一句话困住原地。
二人走到全聚德。
刚一进门,就听见了赵云锦笑的开怀的声音:“敬之,谢谢你肯来陪我吃这个,我馋了好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