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比我大四岁。
十年前,我哥刚刚十六,我爸妈下班途中发生重大车祸。
好在爸妈早立有遗嘱,公司股份和家中财产我和我哥一人一半。
群狼环伺,那些亲人都想代持我们的那部分财产。
我和我哥打定主意谁都不靠,我负责发疯抗衡那些亲戚,他负责学习管理。
如此熬了四五年,终于将公司和财产全部掌握在手中。
我终于得以放松,出国留学。
一别三年,没想到再见面时我哥像是被人下了降头。
其实,上辈子眼睛失明之后,我也曾服过软。
我不想被他们软禁在一无所有的病房里,提出想去公司帮忙。
但我哥说:「你身体从小不好,工作辛苦,还是让我来吧!你只要安心享受生活就行。」
他并不吝啬给我打钱,每次动辄几十万。
但我根本没有走出病房的机会,又何谈花钱?
我不甘心,与他数次争吵,拿出我的股份来威胁。
他只好带我去见客户。
那些油腻的中年男人坐在身边,一会儿让我喝酒,一会儿摸我大腿,吓得我几欲作呕。
等离开时,他又一副天下第一好哥哥的样子,告诉我商业就是如此。
我信以为真,就这样乖乖放弃经营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