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岁那年,家里开始催我结婚。
我断崖式和舔了三年的男朋友分手,开始回老家相亲。
朋友问我:「你那么喜欢路彦,真能放得下?」
我嗤笑:「我又不傻,他那种谈恋爱玩玩还行,真要跟他结婚我不得糟心一辈子?」
旁边却突然传来阴沉又熟悉的声音。
「哦,这就是你甩了我的理由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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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着行李回家时,我正撞见一个女生开门往外走。
一件宽松的黑毛衣露出精致锁骨,下衣消失的穿搭,踩着一 YSL 的酒杯跟高跟鞋。
我认出这是路彦乐队的贝斯手,好像是叫陆橙,二十出头的小姑娘,长得很漂亮。
我下意识停在走廊门后没出去。
过了一会儿,路彦穿着一条牛仔裤从她身后走出来,懒洋洋地倚着墙点了一根烟。
他上半身没穿衣服,侧腹漂亮的鲨鱼肌还在往下滴着水。
片刻后,他随手把一个香奈儿手提包扔过去。
「拿着。」
陆橙眼前一亮,转身扑到路彦身上尖叫:
「啊,我喜欢这个包好久了,你哪儿来的?」
「上次去香港顺便捎的。」
「我真的好喜欢,谢谢宝贝!」
陆橙还想磨叽,路彦却有些不耐烦了,微微皱眉。
「行了,赶紧走吧。」
女孩子从他身上下来,半是嗔怒,半是撒娇:
「真够狠心的,刚才还叫人家宝贝,现在说赶我走就赶我走。」
她也不恼,美滋滋背着包朝路彦飞了个吻:
「走了啊,明天见。」
她走后,我从走廊门后走出来。
路彦似乎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回来,愣了一下,但神情立马恢复了自然。
「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?」
我看了他一会儿。
「太晚了,我怕打电话影响你休息。」
路彦颈间暧昧的红痕还很新鲜,却丝毫没心虚,一把揽过我带我进屋。
「饿了,弄点儿吃的吧。」他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,就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。
见我半天没动弹,拧眉道:
「怎么了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