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他唯一一件送我的礼物,我视若珍宝,将它挂在了书房的正中间。
但沈耀之并不喜欢那幅画,也不喜欢我们的那段过往。
第二天,他就让青山把画拆了下来。
“当时为生计所迫,画的画也是粗制滥造的。
”
“没什么好看的,以后不要再拿出来了。
”
他淡淡说。
沈耀之一连七日都没有回家。
京城里已经开始议论纷纷,他们说新上任的翰林院撰修在望春巷养了个外室。
“哪个翰林院撰修?”
“新上任的那个呗,还能有谁。
圣上钦点的状元郎,长得俊才华高,就是命不太好。
”
“这还命不好?”
“你不知道——沈状元当初落难,一个杀猪匠的女儿对他穷追猛打,他勉为其难娶了人家。
”
“堂堂状元郎,夫人是个杀猪的,面上多难堪。
”
“原来如此,糟糠之妻又不能休,憋屈得很。
难怪他外面还要再养一个……”
我在饭店里坐了一下午,听隔壁桌把我当成谈资,听的茶水都凉了。
我没有反驳,不是因为我要脸,而是因为我知道,他们说的都是真的。
沈耀之并不喜欢我这种五大三粗的小商户女。
他喜欢饱读诗书的才女,再不济也得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。
纤细,柔弱,知书达理。
与我完全相反。
我就像是大西北粗犷的、能卷起沙砾的狂风。
强制性地闯入他的世界,把他的人生搅得乱七八糟。
我想,是不是我的存在,给他的人生平添了太多的烦恼。
我去了望春巷一趟,自己去的,没有告知任何人。
那是条逼仄而偏僻的小胡同。
可我一眼就认出了郑佩玉住的地方。
因为在那扇木质的小门外,挂着一副诗句和一面牌匾。
“愿如风有信,长与日俱中。
”
上面是沈耀之的题字。
我看不懂诗句的意思,却盯着这幅字看了很久。
想起了一些小事。
沈耀之最讨厌把自己的字用来当作装饰品。
我之前让他写几幅字画贴在书房,他不愿意。
他说,字画是用来读书的,不是用来观赏的。
家里不写,外面的人想要求他一幅墨宝,也往往千金难买。
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曾有过一段窘迫的岁月,在羞愧的时候不得不卖书画为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