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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,北京。

“小秋,霍同志人很不错,这次过年回南京,你们就去领证,以后定居南京,这样我们父女也可以早日团聚。”

沈知秋听着电话那头沈父欣喜地声音,应了一声:“好。”

她已经定了火车票,就在一个月后的腊八。

那头,沈父又说:“对了,别忘记好好感谢你小叔这些年对你的照顾,到时候啊,也请他来喝杯喜酒。”

“……好。”

沈知秋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来。

确实,她应该好好感谢傅柏杨。

毕竟对沈知秋来说,他不仅是他的小叔,也是她的老师,更是她从16岁起就喜欢的男人。

而现在,她要结婚了,也该感谢他的成全。

正是他的拒绝,成全了她的婚姻。

挂断电话,一只黑背大狗上前拱着沈知秋的小腿。

它叫小黑,五年前国家引进了西德牧羊犬,小黑就是国内自主繁育出的第三代警犬,是沈父送她的礼物。

沈知秋低头,对上小黑黑不溜秋的眼睛。

它在安慰她。

沈知秋强颜欢笑,亲昵的抚摸着小黑的脑袋。

这时,大门处传来动静。

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,身材修长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
他带着银色无框眼镜,面容冷俊,32岁的男人,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。

沈知秋收敛心神,走上前问:“小叔,你回来了,吃晚饭了吗?我给你留了……”

傅柏杨淡声打断她:“不用,我吃过了。”

沈知秋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。

眼神瞥见傅柏杨胸前口袋上别着的钢笔,又是一愣。

是新的,不是自己送的那支。

这时,小黑叼着傅柏杨的拖鞋过来了,缓解了尴尬。

傅柏杨低头看着小黑,却是蹙了眉:“怎么还没把它送走?”

沈知秋垂下眼帘,低声说:“我打算把它送回我爸爸身边,正在联系靠谱的人。”

见傅柏杨要走,她又忍不住问:“我送的钢笔……”

傅柏杨随口道:“你送的那只钢笔坏了,雅雅送了一只新的。”

他说完就上楼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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